“能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我受伤值了”br——记秉公执法被报复伤害的新沂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林
7月24日下午,备受关注的江苏省新沂市公安局原治安大队民警曹振报复伤害新沂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林一案,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曹振有期徒刑十五年。
随着该案的宣判,一个因秉公执法而遭受报复陷害的检察官形象,站立在了人们的眼前。他,就是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林。
2007年12月12日晚9时20分,张林突遭袭击,被四名歹徒用钢管打伤双腿。
“检察官被打断双腿!”这一案件瞬间传遍新沂。
今年43岁的张林,1987年7月从江苏省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新沂市检察院工作,2000年6月任侦查监督科科长,2007年7月任公诉科科长。
张林个子不高,一张笑眯眯的脸,戴着一副宽边眼镜,脸膛微黑,却因“不好说情”出了名。
2007年12月12日晚9时20分,张林刚刚回到住处的小区单元楼楼梯口,冷不防被冲上来的一人挥拳打倒在地,眼镜被打碎,鼻子被打出血。随后又围上来三人,他们手持钢管,残忍地用钢管猛砸张林的双腿,张林身上多处受伤,其中右腿胫骨骨折,左腿骨裂。张林一时间被打蒙了,等他反应过来时,一伙人已驾车而逃。
第三天早上,刑警大队、检察院及他租住的小区门口又贴满了反映他“各种劣迹”的小字报。
小字报和人身伤害不期而至,是不是他真有问题?
一时间,不仅是他本人,新沂市检察院院党组和干警都感受到了一种无形的压力。躺在病床上的张林不仅忍受着******的痛苦,更经受着精神的煎熬。这个从检20多年,获各级荣誉20多次的铮铮硬汉怎么也无法平静。尽管他问心无愧,但他知道,洗清自己不白之冤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尽快破案!
他知道自己多年的两点一线生活并不复杂,也知道自己在办理案件中,因拒绝数不清的说情而得罪了不少人。可是,什么样的案子能让对方这样穷凶极恶?他翻阅着自己的工作日记,细细回想,努力为案件的侦破寻找蛛丝马迹。在张林的脑海中,一个人的形象渐渐清晰起来,这就是曹振,新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曹振,男,44岁,1995年从部队转业后进入公安机关,曾因多名亲属涉嫌犯罪,多次找张林说情均被严词拒绝。曹振多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跟张林这辈子没完。”张林迅速将情况报告给院领导,并调阅了当年曹氏亲属涉嫌犯罪的刑事卷宗。曹振涉嫌报复陷害的线索逐渐明朗起来。
一起普通盗窃案的审理,使张林被故意伤害一案,有了突破性进展。去年4月28日,新沂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李琛(化名)时,李琛不时地向公安民警提出立功的问题,李琛的这一举动引起了公安人员的重视,并将刑法中关于立功的规定向他作了详细解释。
然而,李琛却面露难色,欲言又止。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李琛终于揭发了曹振、曹善鲁、曹盖纠集多人殴打张林的事实。曹振浮出了水面!张林所作的分析判断是正确的!原来,这是一桩蓄谋已久的打击报复检察官案。
2001年8月,曹振的八弟曹善鲁因涉嫌******罪被提请批准逮捕。曹振到张林办公室,希望张林能手下留情,遭到张林的严词拒绝。曹振并不甘心,依然和张林纠缠不休,并声称自己已经在公安机关看过有关卷宗材料,此案不够逮捕条件。
张林严词警告他,作为一名政法干警,不能因犯罪嫌疑人是同胞兄弟而干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张林阅卷时,又发现曹振有威胁、逼迫被害人翻证的行为,便再次警告曹振不要以身试法,免得从警察沦为罪犯。
后来曹善鲁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由此,曹振对张林怀恨在心。
2006年9月19日,姚东风涉嫌盗窃一案被提请批捕。受人之托的曹振再次找张林说情,张林再一次拒绝了他。在审查过程中,张林得知曹振以请客送礼为名,收受姚东风家人5000元,便立即将此情况向分管检察长作了汇报,依法批准逮捕了姚东风。曹振得知后,闯进张林的办公室,大肆吵闹,大骂张林不给面子,威胁说“走着瞧”!摔门而去。
曹振涉嫌妨害作证罪的恶行败露,是导致曹振置国法于不顾,组织伤害张林的蕞终导火索。
2007年5月,刑满释放后的曹善鲁以新农村建设为名,和棋盘镇某村签订合同,将部分村民自留地买下,用于建商品房出售。曹善鲁在既没有征得村民同意,也没有给予经济赔偿的情况下,就强行组织人员将村民自留地上的树木盗伐,造成百姓联名上访。2007年7月3日,曹善鲁带人将上访村民杜某(女)打得腰椎骨折致下肢瘫痪。
此后,身为执法人员的曹振居然于2007年7月6日指使从未到过现场的王某等四人作了受害人是自己摔伤的伪证,导致这一伤害案件迟迟未进入司法程序,群众多次抬着受害人到市政府上访,这引起了新沂市检察院的高度关注。曹振担心:如果逃不过已调任公诉科科长的张林这一关,他自己涉嫌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就会暴露。于是,一场阴谋开始酝酿……
从此,只要张林一离开新沂市检察院的大门,就总有一两辆车尾随其后,他们的目的很明确,想“搞点”张林八小时之外的“材料”把他整倒,尽快除去这个怎么绕也绕不过去的“绊脚石”。一天、两天……他们带着照相机、摄像机进行跟踪。然而,两个月过去了,曹振派出的人均无功而返。曹振不相信张林没有任何问题,于是决定亲自跟踪。然而,一段时间过后,曹振依然失望而归。
2007年11月26日,曹善鲁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经过深入细致审查,张林和承办人员认为此案不是滥伐林木罪,而应构成盗伐林木罪,并让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罪名上的一字之差,处理却大不相同。在该案中,如果认定曹善鲁构成滥伐林木罪,应在三年以下量刑,而如果认定构成盗伐林木罪,则应在三年以上量刑,也就不能办理取保候审了。曹振听到传闻说张林要把曹善鲁收监,便怀疑自己妨害作证的罪行已经暴露,他再也坐不住了,决定将张林打伤住院。他召集团伙,多次密谋,制定了一个殴打张林的详细作案方案。
2007年12月12日晚8时许,曹振驾车尾随跟踪张林一个多小时,在确认张林即将回家时,电话通知其八弟曹善鲁(在逃)、侄子曹盖(在逃)、曹渊、劳改释放人员谢挂帅(在逃)等多人迅速驾车赶到,对张林实施了疯狂的报复伤害。
张林被打伤后,治疗没多久,由于办案人手紧缺,他就拄着拐杖来上班了。他在忍受身体疼痛的同时,默默承受着来自于社会上的各种压力,他期待着案件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张林把自己的手机和电话号码簿上交院纪检组,请求院纪检组对他所有的通话记录和短信进行查询,如有问题,请求从严处理。
新沂市检察院检察长孙晋了解张林的为人,知道张林内心的痛苦,他紧握张林的双手说:“你放心,我们一定会查出凶手的,也一定会还你清白的。”
对于张林被报复伤害一案,新沂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查。新沂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检委会,详细分析案情,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犯罪。当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琛供述曹振指使他人故意伤害张林的线索后,新沂市检察院迅速配合新沂市公安机关查清曹振的犯罪事实,指派反渎局对曹振妨害作证案依法初查。同时将该院初查的曹振涉嫌妨害作证案的材料,向徐州市检察院领导汇报,建议以曹振涉嫌妨害作证罪为突破口,侦破张林被报复伤害案。
张林被报复伤害案件发生后,徐州市委和省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领导极为重视,省检察院领导派省院的反渎侦查部门调查、介入此案,同时,派人对张林作全面深入的考察,认定此案是以曹振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张林是因为秉公执法而遭受报复伤害的。
2008年8月14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的领导就侦破此案进行专门协商,并出台了一个意见和建议:涉案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曹振为核心,以其一些家族成员为主要骨干,以开办蓝天印刷公司、土地开发等形式,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要坚决予以打击。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此案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徐州市检察院、公安局共同侦破此案。徐州市委领导表示,要依法严厉查处这一团伙犯罪势力,还秉公执法者一个清白。徐州市政法委对此案高度重视,关注侦破进程,及时指导办案工作。
徐州市检察院与徐州市公安局经过研究,决定将曹振涉嫌犯罪一案,指定由丰县公安局、丰县检察院管辖,由徐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丰县检察院、丰县公安局联合成立办案组,共同侦破此案件。
经过顺藤摸瓜,进一步侦查取证后,一个预谋故意伤害检察干警张林的恶势力团伙浮出了水面。2008年5月23日,曹振被依法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曹振及同案犯罪嫌疑人曹渊、赵步非被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徐州市办案组责成新沂市公安局全力追捕其余在逃团伙成员。新沂市公安局负责人态度坚决:曹振是公安系统的害群之马,败坏了公安的声誉,必须从严查办!并迅速调集警力,协助侦查,组织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
据办案组初步查证:2006年以来,以曹振为首的犯罪团伙疯狂进行犯罪活动,涉嫌犯罪17起。
“我多次找张林说情,都被他拒绝了。我本来没想打伤他,只想派人盯梢,抓住他的把柄好把他告倒。没想到盯了两个月,我都没有抓住他的任何过错。但我又不甘心咽下这口气,于是就想到了报复伤害他。”曹振在供述时这样说道。
案件侦破以后,孙晋望着张林,心中不禁百感交集,检察官这个承载着光荣与理想的职业,同时也承载着不知多少坎坷,多少风险,多少诱惑,多少委屈。张林默默地承受住了这一切,以自己的清白为检徽添上了一抹绚丽的光彩。也正是由于他的秉公执法,以曹振为首的犯罪团伙才被彻底摧毁。
由于急着上班,张林的腿伤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腿胫骨变弯了,走路依然一瘸一拐的,让人看了很是心酸。
尽管如此,在得知这一团伙被摧毁时,张林的脸上仍然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他说:“能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我受伤值了,我不后悔。”
江苏徐州新沂,是张林生长的地方。
新沂市是一座有山有水的美丽城市,那方水土养育了张林。质朴、坚毅,是马陵山赋予他的风骨;正直、廉明,是骆马湖给予他的魅力。
在新沂市采访期间,记者时刻都能从张林身上、从他的亲属和同事们的口中,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
面对记者的采访,张林显得很平静,但记者知道,此时这个铁骨男儿的内心肯定是波涛汹涌的。
“秉公执法,你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你后悔吗?”记者问道。
“我不后悔,因为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在被打伤住院期间,面对铺天盖地的流言,我也没有后悔过。当时,精神上的痛苦已经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痛苦。但我知道,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张林的眼睛里满是坚韧。
张林很清楚地记得,21年前,当他作为新沂市检察院头部位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跨进检察院大门,把检徽戴在头上的那一瞬间,他的内心就已经立下了一个誓言:此生不会辜负那枚鲜红的检徽。
张林的领导和同事们说,张林肯学习,精研法律,善于察微析疑,对案件的分析往往鞭辟入里,是院里小有名气的察微析疑“专家”。2006年9月,张林被授予“江苏省检察业务专业能手”称号。他在担任侦监科长、公诉科长9年期间,共立案监督141件,追捕55人,追诉5人。21年来,他和他的团体获得了20多项荣誉。2007年2月,张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
进入检察院工作21年,张林就有19年工作在法律监督头部线,办理了数千起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拒绝说情,对于张林来说,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权情交易是张林经常面临的诱惑,他却绝不拿法律尊严做交易。
1999年3月,张林表哥的儿子涉嫌******罪被提请批捕,表哥前来找张林说情:“我咨询了律师,******这种案子,只有男女双方在场,旁无佐证,只要你睁只眼闭只眼,就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只是你一句话的事,你也不用承担责任。被害人那方我去说,保证能说通。我就这一个儿子,你可千万得帮这个忙。”
张林义正词严地告诉表哥,“表侄子******罪没有疑义,你千万不要去找被害人,否则,你会犯伪证罪。”
可是,表哥不信他的话,还是找了被害人做工作,被害人当庭翻证。
张林的内心十分痛苦。表哥的父亲也就是张林的舅舅,与张林情同父子。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另一边是难以割舍的亲情,究竟应该如何取舍?蕞终,张林还是启动了侦查监督程序,将表哥以涉嫌伪证罪批捕。
舅舅老泪纵横:“张林,你就没有案子办了吗?非要为难这父子俩?”
张林跪倒在舅舅面前:“舅舅,我也不想把他们送进监狱,但我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职责!”
面对权钱交易,张林更是没有丝毫犹豫。2007年11月,张林审查起诉原新沂市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经理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蒋某的亲属为求得张林的“照顾”,在办公室送给他2万元钱,被张林严词拒绝。
2008年3月31日,新沂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某有立功情节而对蒋某减轻处罚。
当时双腿尚未痊愈、仍然拄着拐杖上班的张林经审查后认为:新沂市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遂建议召开检委会研究提请抗诉。抗诉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蒋某被依法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蒋某的亲属知道后,威胁他说:“你的腿还想再断一次吗?”“你可以打断我的双腿,但我还是会这么办案!”张林的话令人动容!
“你心里肯定也有许多困惑,是吗?”记者追问。
“长期从事法律监督工作,我得罪了很多人,有些亲戚、朋友都疏远了。但如果让我在公与私、情与法之中取舍,我是不需要衡量的。因为从我成为人民检察官的那一天起,维护法律的尊严,就已经是我毕生的追求!”张林凝视着办公室里的一幅莲花图,坚毅而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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