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使用3部手机规避核查浙江桐乡两人被刑事立案调查!活动轨迹公布
孙某、王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桐乡市公安局已对上述两人刑事立案调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桐乡市2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10月2日凌晨,桐乡市发现2例省外来桐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现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3:39前往濮院镇新濮村同善大药房
13:50前往至濮院物流园托运站东门
17:31前往过濮院物流园一小店(斯敏食品店)
19:00前往濮院物流园喀什站点
20:16前往陈老三牛肉店(濮院镇齐宏路460-462号)
20:32前往濮院刘瑞涛蔬菜店(濮院镇齐宏路455号-457号一楼朝西)
22:54前往过濮院物流园一小店(斯敏食品店)
8:26前往双贤社区濮院物流园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桐乡市中兴南路156号)
8:43前往濮院素珍早餐店(濮院镇永越村永越新村350号一楼东间)
8:49前往濮院欧德福超市(桐乡市联越路永越新村341号楼西北侧约40米)
09:01前往濮院刘瑞涛蔬菜店(濮院镇齐宏路455号-457号一楼朝西)
12:27前往过濮院物流园一小店(斯敏食品店)
感染者2,女,32岁,系感染者1的同行人员
13:50前往至濮院物流园托运站东门
17:03回到车上,未离开濮院物流园区,期间前往过濮院物流园区厕所
9:40前往双贤社区濮院物流园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桐乡市中兴南路156号)
9:50回到车上,未离开濮院物流园区,期间前往过濮院物流园区厕所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和9月30日13时—10月1日18时前往过濮院物流园区的所有人员头部时间主动向属地镇(街道)、村(社区)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接受核酸采样;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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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方通报:使用3部手机规避核查,浙江桐乡两人被刑事立案调查!活动轨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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