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六项措施确保财政工作实现“双过半”
2019年以来,平顶山市财政采取多项措施,发挥职能作用,确保财政工作实现“双过半”。
一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大督查落实力度,保证降低增值税税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深入实施,确保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减税政策的红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二是多措并举,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双过半”。各级财税部门加强协调,结合经济发展趋势和新增因素,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证企业应享尽享的同时,深入分析财政收入结构和收入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围绕“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路径节奏,继续强化对各县(市、区)的收入征管,继续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督导县(市、区)财政收入工作,切实加大督导力度。
三是加强协同治税,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将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纳入收入质量评价体系,要求各县(市、区)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当期税收比重不低于上年同期。在组织收入工作中,与税务部门做好充分沟通,提前研判、及早谋划,结合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分项目做好详细测算,提高税收收入分析监控,确保收入目标顺利实现。深入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面开展,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强化对经济运行和行业发展的跟踪监测,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堵塞跑冒滴漏,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
四是强力推进落实,切实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强化支出管理,着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加快审批进度,并督促相关科室加快支出进度。继续实行支出情况通报制度和财政支出约谈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资金及早发挥效益,确保上半年支出达到调整预算数的60%以上。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和本级财力统筹安排,扎实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建立对财政困难县(市、区)的监控机制和督促机制,确保“三保”支出落实到位,不折不扣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实事落到实处,同时按照省财政厅相关考核办法要求,争取在全省考核评价中取得好的位次。
五是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在各级人大审查批准预算以及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严格在规定期限内批复部门预算和分解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保障资金安全等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付款项目。进一步扩大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范围,加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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