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肥城:出台工作办法明确互涉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办理机制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孟令羽赵莉)“得益于我院的一体化履职机制,这次我们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事部分与公益诉讼部分均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收到了打击刑事犯罪与保护社会公益的双重效果。”日前,谈及该案的办理过程,山东省肥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穆平介绍道。
今年初秋,肥城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莫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及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遂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此后,被告人莫某被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同时因其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法院判令莫某等人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在国家级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召回消费者尚未使用的有毒、有害食品,并公开销毁。该案也是该院推动检察一体化履职,释放检察内生动力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肥城市检察院出台《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互涉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办理的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树牢检察一体化履职理念,及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一方面,《工作办法》中菜单式梳理了各业务部门履职线索供需清单,明确涉及刑事犯罪、司法救助、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等案件线索移送情形,各部门可对照《工作办法》明确移送事项,打破了部门履职屏障,促进检察内部合作,破解了基层检察业务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
与此同时,《工作办法》提升了线索流转效能,助力凝聚监督合力,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门建立线索全流程台账式管理,对案件来源、线索流向等逐案登记,确保“移交—接收—落实—反馈”全程留痕,既确保每条线索“事事有回音”,又倒逼接收部门“件件要着落”。该院还通过不定期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对相关线索分析研判,交流线索办理进度和工作难点,并将互涉案件线索移送和办理情况与部门、干警考核奖惩挂钩,确保线索有效移送与反馈,促使各部门主动提升线索发现意识、责任意识。
自该《工作办法》实施以来,肥城市检察院各部门之间互移线条,移送司法救助线名被害人给予救助,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条,均已成案。
(原标题:既要“事事有回音”又要“件件要着落”山东肥城:出台工作办法明确互涉案件线索移送、协调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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