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慈溪:行政检察“亮剑”商业贿赂
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日前会同慈溪市纪委监委、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监督和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刑行双向衔接、联络会商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凝聚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工作合力。而这一工作办法的出台,得益于该院对一起由商业贿赂案件引发的行政检察监督案的“深挖细查”。
慈溪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一起商业贿赂案件中发现,涉案的两家公司通过用财物贿赂交易相对方工作人员的方式谋取交易机会,侵害了其他经营者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但尚未受到行政处罚,遂将线索移送本院行政检察部门。
收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来的线索后,该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检察官了解到,2015年至2020年,慈溪某电子公司、某纺织厂为获得订单业务,先后多次向宁波某公司采购员王某进行财物贿赂,后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上述实施行贿行为的两家企业多次提供交易机会。然而,这两家企业始终未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2月,慈溪市检察院针对以商业贿赂方式谋取交易机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上述两家企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开展专项治理。采纳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目前已对两家企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3万余元、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承办检察官分析认为,此种情形可能不止于个案,于是充分运用数字检察手段,调取了近3年来辖区内涉商业贿赂刑事案件数据、涉案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信息、涉案公司及个人的行政处罚情况,碰撞筛查后,摸排出以商业贿赂形式谋取交易机会且在处罚时效内的违法行为线余条。据此,该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作出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
此外,针对涉案公司及众多企业存在的法治需求,慈溪市检察院加大入企力度,强化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指导。通过检察官“入企结对”,定期对企业开展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普及反商业贿赂等相关法律知识,为企业筑牢法律风险屏障。
(本报记者蔡俊杰通讯员贺刚飞张馨予)
(原标题:行政检察“亮剑”商业贿赂浙江慈溪:摸排线余条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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