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0人!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于5月13日发布《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根据公告,本批次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含博士以外的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各类高层次人才。头部个租期,申请人无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第二个租期,申请人应当在临沂市内就业,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保。2.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不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产),申请时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且未享受相关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
2024年5月14日至6月14日,申请人通过“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管理系统”进行了线上申报。经审核,现将符合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资格人员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者,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个人反映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人才发展保障科(临沂市北京路33号)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房规划建设科(临沂市北京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
附件:本批次租赁型人才公寓符合申请资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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