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平县清河食品有限公司等27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遂平县清河食品有限公司等27家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按照《驻马店市2024年食品生产“双随机一公开”飞行检查实施方案》及重点食品专项整治的要求,2024年7月至11月,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遂平县清河食品有限公司等27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企业检查情况予以通告。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1.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企业情况
2.检查处理结果为调查处理企业情况
1.更衣间工装灭菌设施损坏。2.未按时限保存检验留存样品。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斩拌车间地面有水渍、空调器冷凝水未与底下管道连接。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遂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更衣间工装灭菌设施未在工装上方。2.化验室电子天平未定期校准。3.产品不能自检的未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上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工艺流程与准予食品生产许可时不一致。2.更衣、洗手、消毒设备不能正常使用。3.排水缺少盖板。4.食品添加剂未专区贮存,无专人管理,未明显标识。5.缺少食品安全培训档案记录。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生产车间电子定量包装秤未定期校准。2.原料库东墙有洞,未安装防护网。3.缺少新购进的稻谷进货查验记录。4.化验室电子天平未按期检定。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化验室堆积杂物,未清理。2.生产车间电子定量包装秤未定期校准。3.原料库后墙窗户未安装防护网。4.未保存2024年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记录。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正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车间卫生不整洁。2.准洁净区洗手消毒间缺少干手器,未标识洗手方法。3.油炸锅等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有污渍。4.未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5.未提供天平等检验仪器有效期内检定证书,检验试剂平板计数琼脂超保质期。6.原料库原料未离墙离地存放。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缺少灌装机内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2.检验化学试剂营养琼脂超过保质期。3.留样室改为其他用途。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责令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该企业下达了书面限期整改,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新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更衣室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2.生产车间电子天平未定期校准。3.进货查验记录填写不完整。4.食品原料缺少标识。5.人流物流交叉。6.未进行留样。7.原辅料靠墙存放。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调查处理。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调查处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混合车间、内包车间有较多粉尘。2.抽查原料库生产日期为20240316的含乳食品基料粉,未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3.抽查成品库生产日期20240715氨基酸葡萄糖软骨素+VD钙片(运动营养食品耐力类),未提供出厂全项目检验报告。4.成品库北侧门破损。
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49号),该企业本次检查处理结果为调查处理。针对存在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督导检查组已要求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进行整改。平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0.确山县天之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14.河南省上元惠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6.河南省香格米多宝粗粮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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