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一科长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10月13日上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原科长(四级调研员)魏某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嘉峪关市城区人检察院指控 : 201 5 年至 2021 年期间,被告人魏某 利用 担任原嘉峪关市规划局监察科科长 、 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科长 的 职务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 , 多 次 非法 收受他人 财物 共计人民币 52.48 万元 。魏某在 担任 原 嘉峪关市规划局办公室副主任(代管 规划 监督科)、 规划监察科科长和 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法制监督科科长 期间, 不正当履行 工作 职责,致使国家遭受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596.47 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情节特别严重 。 依法 应 当 分别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且 其 有索贿的从重处罚情节。
庭审中, 公诉 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魏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在法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魏某 作了 蕞后陈述 ,当庭 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城区人民 检察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路段部分干部职工及被告人亲属 100 余人旁听了庭审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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